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,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条件: 1、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; 2、男年满22周岁,女年满20周岁; 3、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(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); 4、双方均无配偶; 5、双方自愿结婚,并亲自到场登记。不得冒名顶替或单方代理。